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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負責人就《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演講方法(試行)進行了解讀。
演講方法》根據《固廢法》所規定的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外賣企業需履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演講義務等做了進一步細化。
演講方法》對演講主體范圍的確定主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演講方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細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演講范圍,并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動態調整。同時,演講方法》還結合行業實際,提出了差異化報告的要求,即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演講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連卷袋的使用和塑料廢棄物的回收情況;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演講其自營業務發生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含編織袋)使用和塑料廢棄物的回收情況;外賣企業演講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的使用和塑料廢棄物的回收情況。
演講方法》規定,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